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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汪某,行拘!
“网红”用无人机直播
暴露被跟踪女性住址、出言侮辱
涉事直播画面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网友曝光的视频中,该博主在直播时称“我以为跟丢了但没有,直接跟着她绕就行了”“小姐姐正在转弯,我们继续往这边绕一下。”并且在直播中有侮辱性词语造谣被跟踪女性。
该直播视频经网友录屏转发,引起无数网友公愤,大家纷纷留言:“用无人机尾随女孩子,好恐怖,希望公安机关严惩。” “要是回自己家的独居女性,被别有用心之人发现住址,那真是太可怕了” “尾随他人还开直播造谣,真是吓人!”
警方:行拘10日!公开道歉9月5日,咸宁公安就此事发布视频称,对于男子利用无人机直播偷拍女性行踪的行为绝不纵容,必须严惩。视频显示,目前涉事博主已被警方控制。
图片来源:平安咸宁视频号
9月6日,咸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表示,事发咸宁崇阳,该男子汪某用无人机偷拍女性行踪并在网络直播,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目前该男子已被查处。据悉,汪某已于9月4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该处罚已于当日开始执行。
无人机偷拍频发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的普及,“黑飞”“乱飞”现象频发,更有甚者使用无人机窥探隐私、侵犯他人隐私。
“黑飞”是指一些没有取得私人飞行驾照或者飞机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飞行,也就是未经登记的飞行,这种飞行有一定危险性。在中国,任何未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许可的飞行都是不允许的。“乱飞”则是指无人机在未经授权的区域进行飞行,可能干扰航空器飞行、侵犯他人隐私或造成其他安全风险。
今年6月中旬,家住吉林长春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被无人机偷拍的情况。王女士表示因家住17层,所以自己洗完澡未穿衣服,但却发现窗户外面有无人机在停留偷拍。仅在同一个月里,网友刘先生也在社交媒体发帖文称,浙江宁波一大厦内的酒店和公寓住户多次被无人机偷拍。
无人机偷拍事件不仅引起被偷拍者的反感与愤怒,更是引发了社会大众对滥用无人机侵犯他人隐私行为的广泛关注。网友对此提出疑问:“无人机偷拍是否涉嫌违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如果行为人拍摄了裸照、视频并对外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对于网友关心的“无人机从住户窗户拍摄内部画面”到底是否违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这两者可能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法行为也起到了帮助作用,情节严重者也需承担违法责任。直播平台具有监管义务,对于平台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网络打赏起哄的人,起到了教唆(比如“你去拍女生房间我就给你打赏1000元”之类的)或者是帮助作用(比如告诉直播者女生住址等等)的,应当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一些网友也表达了担忧,认为此类偷拍行为取证艰难。
对此,律师建议发现遭遇此类偷拍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一是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包括拍摄到的无人机画面、照片、视频等; 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三是如果造成了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为了流量没有底线为了利益丧失道德违背公序良俗扭曲价值观的直播行为不应该被推崇
对于无人机的使用我们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在合法、合规、合情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只有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我们才能享受无人机带来的便利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面对生活中无底线的“网红”吸粉行为应积极举报,加以制止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今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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